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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

海洋孕育了生命,联通了世界,促进了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工作,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海洋发展发表系列重要论述,指出“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强调“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开幕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发来贺信,指出要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广东是海洋大省,因海而兴、因海而富,海洋生产总值连续26年居全国第一,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十三五”时期,广东持续推进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基本建成“四区一地”——提升我国海洋经济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区、促进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高效转化的集聚区、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推进海洋综合管理的先行区和南海资源保护开发重要基地,海洋强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将《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列为省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由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改委牵头编制。《规划》编制工作从2020年3月正式启动,在全面总结“十三五”广东海洋经济发展成就、科学研判“十四五”广东海洋经济发展形势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建议,经过精心谋划和科学论证形成。该《规划》是“十四五”时期广东海洋经济发展的蓝图,是海洋强省建设的具体指引。

主要思路及目标

《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的理解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和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突出作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海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海洋强省。2025年主要目标如下:

海洋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6.5%,海洋生产总值继续保持全国首位。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取得明显成效,建成海洋高端产业集聚、海洋科技创新引领、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合作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四类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10个,打造5个千亿级以上的海洋产业集群。

海洋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涉海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涉海有效专利数量不断增长,研发经费投入逐步加大,到2025年,争取重点监测涉海单位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高度。建立海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达到国家要求,海洋自然保护地面积达49万公顷。

海洋开放合作迈向新台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海洋产业、科技、生态等方面合作取得突破性成果。举办10次国际海洋高端展会,新增一批国际友好港口,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率达20%。

海洋治理效能获得新提升。海洋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海洋预警监测、应急救助、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海洋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建设全省统一的海洋大数据中心,2个省级及以上海洋综合试验场,3个海洋科普与教育基地,3个海洋博物馆。

展望2035年,广东省将全面建成海洋强省。海洋经济综合实力跻身全球前列,建成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成为代表我国参与全球海洋经济竞争的核心区;海洋研发投入强度、创新能力世界一流,成为国际海洋科技创新集聚区;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世界前列,建成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海洋开放合作国际领先,畅通国内大循环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功能不断增强,建成海洋经济合作引领区;海洋综合管理水平全方位提升,建成海洋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先行区。

主要任务

1、六大任务

一是推动形成陆海统筹内外联动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强化“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空间响应,推动陆海一体化发展,加快形成“一核、两极、三带、四区”的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布局。“一核”指着力提升珠三角核心区发展能级;“两极”即以汕头、湛江为极点加快发展东西两翼海洋经济;“三带”指统筹开发海岸带、近海海域和深远海海域三条海洋保护开发带;“四区”是指聚力建设海洋高端产业集聚、海洋科技创新引领、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合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四类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二是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以打造海洋产业集群为抓手,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构筑广东产业体系新支柱。加速发展海上风电、海洋工程装备、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天然气水合物、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新材料制造、海水综合利用等7大海洋新兴产业,推动海洋油气化工、海洋船舶、海洋交通运输、现代海洋渔业等4大传统优势海洋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拓展海洋旅游、蓝色金融、航运服务等3大海洋服务业,激发海洋产业数字化新活力。重点打造海上风电、海洋油气化工、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旅游以及现代海洋渔业等5个千亿级以上海洋产业集群。

三是强化海洋科技自立自强战略支撑。发挥科技创新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不断优化海洋科技资源配置,激发涉海企业创新活力,强化海洋科技人才支撑,改善海洋科技创新环境,努力突破制约海洋经济发展的科技瓶颈,率先形成海洋经济创新体系和发展模式,为海洋强省建设提供强劲动能。

四是推动海洋经济绿色高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进海洋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提升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探索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海洋经济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五是加强海洋经济开放合作。充分发挥海洋在对外开放中的门户作用,主动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深化粤港澳海洋经济合作,对接辐射泛珠三角区域海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海洋经济合作和海洋治理,建设向海开放高地。

六是提升海洋经济综合管理能力。从提升管海、护海能力出发,聚焦基础设施、基础数据、公共服务,统筹安全与发展,着力推动海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海洋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应急救灾和风险防范能力,大力提升海洋文化软实力,为海洋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2、五项重点改革举措

《规划》聚焦国家和省重大改革部署,围绕海洋经济发展实际需求,系统提出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海岸线占补制度、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市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蓝碳标准体系五项重点改革举措。

3、六大工程

《规划》聚焦海洋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统筹提出蓝色科技走廊建设工程、海洋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工程、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合作示范工程、海洋基础设施工程、海洋生态保护工程、智慧海洋工程等六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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